適用於誰
- 搜「ai生成內容標識規定」「ai生成的圖片需要標註嗎」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」的自媒體作者、電商運營、設計師;
- 用即夢、豆包、可靈等工具做了圖和影片,準備發到短影片或社交平台的人;
- 想知道「AI生成」水印能不能去掉的人。
本文根據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等四部門印發的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原文整理,資料核對於 2026-10-11。本文是對規定的通俗說明,不構成法律意見;具體到某個平台怎麼操作,以該平台的規則和頁面提示為準。
結論先說
- 需要標。《辦法》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,第十條要求:用戶通過網絡平台發佈 AI 生成合成內容時,應當主動聲明並使用平台提供的標識功能。
- 標識有兩種:你看得見的「顯式標識」(圖上的「AI生成」字樣、影片角標、平台的提示條),和藏在文件裏的「隱式標識」(元數據、數碼水印)。
- 加標識主要是 AI 工具和平台的義務,創作者的義務是兩件事:發佈時如實聲明;不要破壞標識。
- 明確禁止:惡意刪除、篡改、偽造、隱匿標識;為他人提供做這些事的工具或服務。
- 工具裏申請「無水印下載」不等於免除義務——沒有明水印的內容,發佈時更要主動聲明。
先看懂兩種標識
| 顯式標識 | 隱式標識 | |
|---|---|---|
| 定義(第三條) | 在內容或交互介面中,以文字、聲音、圖形等方式呈現,用戶能明顯感知 | 通過技術措施加在文件數據裏,不易被用戶明顯感知 |
| 常見樣子 | 圖片角落的「AI生成」、影片開頭和播放區周邊的提示、文章開頭或結尾的說明 | 文件元數據裏的生成屬性、服務提供者名稱或編碼、內容編號;數碼水印 |
| 誰來加 | 生成服務的提供者;平台在內容周邊加提示 | 生成服務的提供者;平台補充傳播資訊 |
第四條對不同內容怎麼加顯式標識有具體要求:
- 文本:在起始、末尾或中間適當位置加文字提示或通用符號提示;
- 音頻:在起始、末尾或中間適當位置加語音提示或節奏提示;
- 圖片:在適當位置加顯著的提示標識;
- 影片:在起始畫面和播放周邊的適當位置加顯著提示,末尾和中間也可以加;
- 虛擬場景:在起始畫面的適當位置加顯著提示。
同一條還規定,服務提供者提供下載、複製、導出功能時,要確保文件裏含有符合要求的顯式標識。這就是為什麼你從各家 AI 工具下載的圖片和影片預設帶着「AI生成」字樣。
創作者要做的事
1. 發佈時主動聲明
在抖音、小紅書、B 站、微信影片號、微博等平台發佈 AI 生成或 AI 深度合成的內容時,在發佈頁找到「內容由 AI 生成」「作者聲明」一類的選項並勾選(各平台名稱和位置不同,以發佈頁為準)。這是第十條寫明的用戶義務,也是平台按第六條必須提供的功能。
哪些內容算:按第三條的定義,是利用人工智能技術生成、合成的文本、圖片、音頻、影片、虛擬場景等資訊。純 AI 生成的圖和影片、AI 換臉換聲、AI 寫的文章都在其中。只是用 AI 調了色、去了噪點這類輔助處理,是否需要聲明《辦法》沒有逐項列舉,拿不準時聲明更穩妥。
2. 保留工具自帶的標識
從 AI 工具下載的文件保持原樣上載即可,不要為了「好看」裁掉角標、用工具抹掉水印、清除文件元數據。第十條明確禁止惡意刪除、篡改、偽造、隱匿標識。
3. 用了「無水印」版本,更要聲明
第九條允許服務提供者應用戶申請提供沒有顯式標識的內容,前提是通過用戶協議明確用戶的標識義務和使用責任,並且依法留存相關日誌不少於六個月。換句話說:
- 你拿到的無明水印文件,是在「你承諾自己負責標識」的前提下給你的;
- 文件裏的隱式標識仍然存在;
- 對外發布時要用平台的聲明功能補上標識。
各工具的官方入口怎麼用,可參考《即夢怎麼去水印》裏對「AI生成水印設定」的說明。
4. 商業使用時在素材和合同里留痕
給客戶交付 AI 生成的圖片、影片時,在交付說明裏寫明「本素材由 AI 生成」,並提醒對方發佈時履行聲明義務。保留生成記錄(提示詞、生成時間、所用工具),發生爭議時可以說明來源。
平台會怎麼處理你的內容
第六條規定了傳播平台的三種處理方式,了解它可以解釋你看到的各種提示條:
- 檢測到文件元數據裏有隱式標識:平台在內容周邊加顯著提示,明確告訴公眾這是生成合成內容;
- 沒檢測到隱式標識,但你聲明瞭:平台提示公眾該內容「可能」為生成合成內容;
- 沒有隱式標識、你也沒聲明,但平台發現了顯式標識或其他生成痕跡:平台可以識別為「疑似」生成合成內容並加提示。
所以即使你不聲明,平台也可能給內容打上「疑似 AI 生成」的提示;而如實聲明的內容,展示上更可控。
常見問題
Q:AI 生成的圖片必須帶水印嗎?
對公眾發佈時必須讓人能明顯知道這是 AI 生成的——可以是圖上的顯式標識,也可以是平台在內容周邊加的提示(前提是你做了聲明或文件帶隱式標識)。只發給朋友、自己留存不在「通過網絡資訊內容傳播服務發佈」的範圍內,但也不要去破壞文件裏的標識。
Q:能把「AI生成」水印去掉嗎?
不能用裁剪、塗抹、第三方工具等方式去除。《辦法》禁止惡意刪除、篡改、隱匿標識,也禁止為他人提供這類工具或服務。正當的途徑只有一個:在 AI 工具官方提供的功能裏按協議申請不含顯式標識的文件,並在發佈時自行聲明。
Q:AI 寫的文章、文案要標嗎?
文本同樣在適用範圍內。平台有聲明選項就勾選;沒有的話,在文首或文末註明「本文由 AI 輔助生成」是穩妥的做法。
Q:我只是用 AI 做了封面,正文和影片是自己拍的,要聲明嗎?
《辦法》沒有按「佔比」給出豁免。封面是 AI 生成的,按平台的聲明功能如實勾選即可;平台允許補充說明時,寫明「封面由 AI 生成」。
Q:不標會怎樣?
第十三條規定,違反本辦法的由網信、電訊、公安、廣播電視等主管部門依據職責,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。平台也可能按自己的社區規則對未聲明的內容作出處理,具體看各平台規則。
Q:這個規定管 AI 工具還是管我?
主要管服務提供者(生成工具和傳播平台),第四條到第九條都是它們的義務;直接針對用戶的是第十條——主動聲明、使用標識功能、不破壞標識。
Q:有配套的技術標準嗎?
有。與《辦法》配套的強制性國家標準《網絡安全技術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方法》同步實施,規定了標識的具體樣式和元數據格式,主要面向工具和平台的開發者。
參考資料
- 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、工業和資訊化部、公安部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:關於印發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的通知(國信辦通字〔2025〕2號,2025-09-01 起施行)— https://www.cac.gov.cn/2025-03/14/c_1743654684782215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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